在阿曼进行仲裁很普遍. 当事人经常在其合同中加入仲裁条款, 在能源领域尤其如此, 采购, 建筑和商业代理协议.
在阿曼,仲裁被认为是解决争端的有效和可靠的机制, 因为仲裁裁决可能会在 12 与可以持续多年的法院诉讼相比,几个月.
阿曼拥有现代仲裁法 (民事和商事争议仲裁法, 皇家法令 47/97 经苏丹尼法令修正 03/07) 这主要基于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 根据其仲裁法, 仲裁协议必须为书面形式, 它可以在一种或多种仪器中. 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与仲裁协议有关的法律,, 没有明确的法律, 法院有权决定.
至今, 阿曼没有国内仲裁机构. 然而, 阿曼已加入海湾合作委员会商业仲裁中心 (联合会) 设在麦纳麦, 巴林以来 1993. GCAC的仲裁程序已于 1999 自阿曼法院以来,所提供的奖项已得到认可 2000. 阿曼工商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 (OCCI) 也一直在讨论建立阿曼中心的可能性.
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 阿曼是 1958 纽约公约. 文章 13 仲裁法》规定,如果被诉人在寻求任何救济之前请求存在仲裁协议,则法院将在此之前裁定任何诉讼不可受理, 在法庭上补救或提出抗辩. 从实际的意义上讲,这是指当事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将暂缓任何诉讼程序。.
阿曼国际仲裁领域的发展似乎反映了中东地区普遍的看法 – 仲裁是诉讼的主要替代选择. 尽管事实上阿曼的仲裁仍被认为比使用国家法院要昂贵得多, 然而,它被认为很受欢迎, 特别是对于需要技术专业知识和保密性的纠纷.
- 妮娜·扬科维奇(Nina Jankovic), Aceris Law SARL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