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t-A-Center发现, 根据FAA, 法院只能解决专门针对仲裁条款的挑战, 不违背整个合同. 通用挑战将由仲裁员解决.
受访者杰克逊(Jackson)对请愿人Rent-A-Center提起了就业歧视诉讼, 他的前雇主, 在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
Rent-A-Center提出了一项动议, 根据《联邦仲裁法》 (美国联邦航空局), 撤消或中止诉讼, 并强迫仲裁, 根据杰克逊签署的仲裁协议作为其雇用条件. 该协议包含两项仲裁规定, 一个解决雇佣纠纷的人, 其次是赋予仲裁员专有权,以解决该协议是否可执行的问题. 雇主要求执行第二项规定, 可以从合同的其余部分中分离出来.
杰克逊反对该动议,理由是该协议无法执行,因为根据内华达州法律,该协议在程序上和实质上不合理, 但没有特别质疑第二条, 因此法院将他的挑战视为对整个合同的挑战.
地方法院批准了Rent-A-Center的驳回诉讼程序和强制仲裁的动议. 法院认为,该协议“明确且明确地”赋予仲裁员排他性决定该协议是否可执行的权力。.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以下基础上撤销了该裁决: 当当事方质疑仲裁协议不合情理时, 因此断言他无法有意义地同意该协议, 不合情理的门槛问题是法院裁定.
遵循这个决定, 最高法院裁定证书无效,并认为对整个合同的质疑是由仲裁员而不是法院解决的问题. 请愿人杰克逊没有特别质疑第二条规定, 并声称整个协议受到不合情理的影响. 因此, 法院将他的挑战视为对整个合同的挑战.
简而言之, 根据FAA, 仲裁协议包括仲裁员将确定该协议的可执行性的协议, 如果一方特别质疑该特定协议的可执行性, 地方法院认为这一挑战, 但如果一方对整个协议的可执行性提出质疑, 挑战在于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