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仲裁: 储户能否成功就其采取的措施在国际仲裁中起诉塞浦路斯 2013? 在 2013, 塞浦路斯采取了许多措施来防止其银行破产. 最为显着地, 它采取了保释措施,将存款人的存款转换为银行股权. 这将新资金带入银行, 不使用救助. 纾困将使用纳税人的钱来保持银行的偿付能力. 在塞浦路斯, 这是无保险的投资者–欧盟保证金未涵盖的大量存款的投资者 (存款超过 100,000) –谁承担费用.
据称塞浦路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支持和指导下采取了措施。, 欧盟委员会和欧洲中央银行. 相应地, 一些评论员认为,这将影响仲裁庭对措施的解释.
“仲裁庭将意识到,特定行为不仅反映了塞浦路斯的政策, 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共同偏好, 欧共体, 和欧洲央行; 相应地, 它可能不太倾向于将其视为任意, 任性, 或不合理的违反, 公平公正的待遇标准或合法征收的要求.”[3]
在未出版的 26 七月 2018 ICSID奖, 据报道,一个ICSID法庭确实驳回了有关Marfin Investment Group Holdings S.A.的所有对塞浦路斯的索赔。, 亚历山德罗斯·巴卡兹洛斯(Alexandros Bakatselos)等. 塞浦路斯共和国 (ICSID案号. ARB / 13/27). 塞浦路斯透露,仲裁员驳回了原告提出的所有要求,并裁定国家 5 百万欧元成本.
本文将根据投资仲裁法审查该措施的合法性. 是被没收的受影响投资者的受害者? 受到影响的投资者有权从塞浦路斯获得赔偿?
规制或征收权?
塞浦路斯采取的措施可以解释为直接或间接征收. 这取决于对个人投资的影响. 塞浦路斯采取的措施无疑是出于公共目的。. 然而, 仅这一事实是否会使塞浦路斯免于承担责任?
许多仲裁庭会同意,国家为公共目的采用非歧视性法规时无需支付赔偿.
“现在,根据国际法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外国投资者的责任:, 正常行使其监管权, 他们以非歧视性的方式采取了针对一般福利的善意规定.”[1]
这种方法被称为“警察权力学说”. 法庭有, 然而, 没有被普遍接受. 相反,其他法庭采用了“唯一效力原则”.
“在其他情况下,许多法庭在间接征收主张的背景下通过参考相关行为的效果而不是其背后的意图来测试政府行为。.”[2]
因此,法庭是否将塞浦路斯的行动视为没收财产,取决于他们采用哪种不同的方法。.
塞浦路斯可以援引必要性辩护吗?
塞浦路斯的危机特别麻烦,因为塞浦路斯经济的崩溃可能威胁到整个欧盟的经济稳定. 因此,根据国际法,塞浦路斯可以免除责任吗?? 阿根廷在金融危机期间采取的措施所产生的奖励提供了两种不同的方法.
这俩 CMS v阿根廷 法庭和 LG&E在阿根廷 仲裁庭认为,阿根廷违反了根据相关投资条约提供公平和公正待遇的义务. 法庭, 然而, 对于阿根廷是否应根据国际法承担责任有不同的看法. LG&法庭认为,必要状态使阿根廷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CMS法庭没有. 它发现阿根廷仍应根据国际法承担责任. 因此,它命令阿根廷支付赔偿。[4]
正如阿根廷案件所证明的那样, 必要性的抗辩取决于仲裁庭的处理方式. 塞浦路斯和阿根廷都没有彻底崩溃. 阿根廷仍然有 大量的军费开支, 其中一部分本可以用来补偿投资者. 塞浦路斯也可能用纳税人的钱救助了银行. 这将进一步增加其政府支出,并可能威胁欧元区的稳定。.
到底有什么必要? 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的答案. 因此,不可能可靠地预测仲裁员将如何对待必要抗辩. 只能预测个别仲裁员可能采取的潜在方法.
结论
截至今日, 法庭在与投资者在危机期间采取的措施有关的所有投资人与国家之间的仲裁中,均决定对塞浦路斯有利。[5] 已经颁发的奖项不是公开的.
他们的结果, 然而, 建议仲裁员以有利于塞浦路斯的方式处理这些解释性问题, 可能赞成他们出于公共目的进行监管的权利和/或接受必要状态作为采取此类措施的理由.
金·马塞克(Kim Masek) , 阿西里斯法
[1] Saluka Investment BV诉捷克共和国,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 部分奖, 17 游行 2006, 为 255. 可用的 这里.
[2] 德意志银行诉斯里兰卡, ICSID案例号ARB / 09/02, 奖, 31 十月 2012, 为 503. 可用的 这里.
[3]中号. 孟德尔森和M. 帕帕林斯基斯, 保释金和国际征用投资法: 在塞浦路斯内外, p. 477. 可用的 这里.
[4] 中号. 威贝尔; ICSID仲裁的两个必要条件: CMS和LG&Ë, 可供下载 这里 ; 在这里也看到
[5] http://www.xinhuanet.com/english/2018-07/28/c_137352802.htm; http://investmentpolicyhub.unctad.org/ISDS/Details/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