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先的仲裁机构的大多数仲裁规则今天都引入了任命紧急仲裁员的可能性,该仲裁员将决定临时措施 (包括ICC, LCIA, SIAC, HKIAC和SCC).
各方越来越多地使用这些规则来请求临时措施.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 (“ SCC”) 最近发现SCC紧急仲裁员的请求数量大幅增加. 根据机构, 在的前六个月 2016, SCC看到了创纪录的任命紧急仲裁员的申请. 总共 9 申请已提交, 其中两个基于投资条约保护协议. 如果需要就临时措施做出决定以临时确保当事方的主张, 在仲裁开始之前, 当事人可以根据SCC规则向SCC申请任命紧急仲裁员. 之间 2014 和 2015, SCC总共仅收到五名紧急仲裁员的申请. 对于之间的所有申请 1 一月和 30 六月 2016, 任命了一名紧急仲裁员 24 提出要求后的小时数. 转介与决定之间的时间在 5 和 8 天. 审结了三起案件 5 天. 审结了六起案件 6 和 8 天.
最近的Evrobalt LLC与摩尔多瓦共和国应急措施响应者奖揭晓了紧急仲裁员何时给予临时救济.
一位紧急仲裁员驳回了针对摩尔多瓦的紧急措施请求
Evrobalt LLC, 一家俄罗斯公司, 试图停止三月份通过的行政决定 2016 由摩尔多瓦国家银行(Moldova’s National Bank)暂停了摩尔多瓦农业银行(Mgroova Agroindbank)中某些股东的权利,并将其授予 3 几个月来剥离他们在银行的利益. Evrobalt于5月下旬向SCC申请紧急救济, 在根据俄罗斯-摩尔多瓦双边投资条约提交争议通知后仅八天.
同时注意到该条 32 SCC规则》赋予紧急仲裁员广泛颁布临时措施的权力: “任何临时措施 . . . 认为[编] 适当”, 紧急仲裁员指出, 32 SCC规则中的内容并未阐明为发布临时措施而必须满足的要求; SCC规则附录二也没有. 据紧急仲裁员说, 这些要求是, 但是, 基本上没有争议, 是否适用瑞典法律 (作为本附录II程序所在地的法律) 或国际法 (作为管辖原告主张的条约要求的法律).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示范法第17-17A条 2010 整理这些要求. 文章 26 《贸易法委员会规则》的实质部分如下::
“ 2. 临时措施是指任何临时措施,, 在裁定裁决之前的任何时候,最终决定争议, 仲裁庭命令当事方, 例如但不限于, 至:
(一种) 在争议解决之前,维持或恢复现状;
(b) 采取预防措施, 或避免采取可能导致, (一世) 当前或迫在眉睫的伤害或 (ii) 损害仲裁程序本身;
(C) 提供一种保存资产的手段,以后的裁决可能会用该手段来满足; 要么
(d) 保留可能与解决争议有关的重要证据.
3. 要求采取以下措施的当事方 2 (一种) 至 (C) 应使仲裁庭信纳:
(一种) 如果不下令采取措施,可能会导致损害,而损害不能通过赔偿金来弥补。, 并且,如果授予了该措施,则该损害实质上超过可能对该措施所针对的当事方造成的损害; 和
(b) 请求方有合理的可能性根据请求的案情胜诉. 对这种可能性的裁定不应影响仲裁庭在作出后续裁定时的酌处权。”
关于可否受理, 紧急仲裁员表示,不能通过临时救济寻求与主要程序中寻求的最终救济等效的措施. 这相当于根据案情处理债权, 在紧急情况下当然是不允许的. 紧急仲裁员认为,Evrobalt的要求不构成任何此类处置, 给定他们具有的明确的临时角色, 因此可以接受.
然而, 紧急仲裁员发现,裁决无法挽回损害或强制执行的风险标准不符合. 索赔人声称,除非获得所要求的救济,, 它“将不可避免地失去其作为银行股东的权利 (哪些权利是争议的中心) 且随后对原告有利的任何裁决将实际上无法执行”. 紧急仲裁员认为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索赔人要求避免的禁令所造成的损害是否是“可以通过判给损害赔偿充分弥补”. 看来所有的伤害, 实际和迫在眉睫, 与索赔人的投资有关的损失可以通过判给损害赔偿来弥补. 紧急仲裁员没有理由认为法庭在主要程序中不能适当地评估这种损害.
紧急仲裁员做出了此决定, 在下面可用, 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请求,而没有被诉人参与诉讼程序.
– 安德里安·贝雷戈伊(Andrian Beregoi), 阿西里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