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1 一月 2014, 国际商会调解规则生效 (ICC调解规则), 从而取代了ICC的和解争议解决规则.
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时,独立的中立法庭会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国际商会调解程序寻求在中立调解人的参与下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当两个缔约方确实希望解决争端时,《国际商会调解规则》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体制框架来实现这一目的, 尤其是因为它们可以与旨在友好解决争端的其他程序结合使用.
国际商会的广告是,在诉诸仲裁之前,可以根据《国际商会调解规则》提供调解,作为初步的争端解决机制。, 在合同的同一条款中, 称为升级条款或多层争议解决条款. 升级条款越来越多地用于国际建筑和工程合同以及, 而《 ICC调解规则》仅规定两个级别 (调解后进行仲裁), 这些条款可能适合各方的需求. 这些条款首先提供技术人员之间的非正式讨论并不罕见。, 然后他们各自的经理见面并谈判, 根据ICC调解规则,更高级别的经理接下来将进行调解, 最后,只有在ICC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当事方才诉诸仲裁. 这些条款还可以规定专家裁决, 争议审查专家, 争议裁决委员会或争议审查委员会, 并最终提供仲裁.
为条款的每个步骤提供时间表是很重要的 (ICC调解模型条款规定 45 天) 特别是如果过程中有很多步骤, 为了清楚地指出何时某个步骤失败了,是时候进行下一个步骤了, 因为法庭的管辖权最终将取决于当事方对争端解决条款的规定的尊重. 升级条款也应尽可能简单, 因此,在发生纠纷时,不能要求对所需的步骤做出不同的解释.
律师还应向客户解释, 如果根据《国际商会调解规则》有多层争议解决条款规定了仲裁和调解, 调解失败, 为这些程序支付的ICC行政费用的一半计入仲裁的ICC行政费用中, 根据条款 2 附录三 (仲裁费用)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 奥利维尔·马尔奎斯(Olivier Marquais), 阿西里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