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NAFTA案中, 索赔人包括大河企业六国集团, 有限公司, 一家从事烟草制品生产和销售的加拿大公司, 先生. 杰里·蒙特(Jerry Montour)和肯尼斯·希尔(Kenneth Hill) (加拿大国民) 和先生. 亚瑟·蒙图, 小, 塞内卡国家领土, 佩里斯堡, 纽约.
索赔人针对美国几个州提起仲裁,理由是: 1998 总体和解协议 (“MSA”) 违反了本章的权利 11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机油”).
MSA是双方之间诉讼的结果 40 美国各州和美国主要烟草生产商,赔偿与烟草疾病有关的费用. 作为和解的一部分, 各州已通过代管立法和补充立法.
尽管尚未创建原告拥有的Grand Seneca品牌, 他们打算从可分配股份规定中受益,并且, 在 2002, 与美国Tobaccoville签订了卷烟生产协议, 公司, 根据该条款,Grand River将生产塞内卡品牌的卷烟,而Tobaccoville将拥有在美国非预订地分销这些卷烟的专有权。.
然而, MSA实施了限制性措施并取消了可分配的股份规定.
作为结果, 索赔人争辩说,MSA违反了条款 1102 (国民待遇), 1103 (最惠国待遇), 1105 (公平公正的待遇) 和 1110 (征用).
关于根据本条提出的非法征收的要求 1110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索赔人争辩说,各州的措施超出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审裁处, 然而, 不赞成这一论点,认为A. 蒙古尔(Montour)是该行业的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并且可以期望获得此类国家法规.
关于违反条款的主张 1102 和 1103, 尽管仲裁庭裁定它对与保留价出售有关的索赔没有管辖权, 法庭仍决定为完整起见对索赔进行审查. 法庭认为,由于国家的措施适用于所有与索赔人相同的投资者,因此没有持续存在的侵权行为,因此不可能有更好的待遇的主张。.
最后, 仲裁庭驳回了索赔人关于违反公平和公平待遇标准的指控,理由是仲裁庭对与保留价出售有关的索赔和拒绝司法的索赔没有管辖权,并且没有违反最低标准外国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