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可能会对选定的仲裁员的能力和中立性感到不满或怀疑. 虽然有很多非常优秀的仲裁员, 有些人有偏见或根本不称职. 然而, 一旦任命了一位表现非常差劲的仲裁员,就很难将他或她赶下台. 虽然避免这种困境的最佳方式是在选择仲裁员之前对其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说明将讨论如何从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中罢免仲裁员, 罢免仲裁员必须采取的步骤, 以及他或她被免职对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的潜在后果.
1. 从正在进行的程序中删除仲裁员的理由
罢免仲裁员的理由可能因适用法律而异, 仲裁协议, 以及管理仲裁机构的规则. 然而, 罢免仲裁员有一些共同的理由, 其中包括:
1.1. 仲裁员缺乏公正性或独立性
试图罢免仲裁员的最常见理由是他们缺乏独立性或公正性. 如果一方可以证明仲裁员有偏见或不独立, 仲裁员可能被免职.
大多数仲裁法律和规则承认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是质疑的正当理由.[1] 然而, 他们确实有不同的标准,但并不总是一贯执行.
从而,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2021年贸法会仲裁规则》) 允许基于“对他的公正性或独立性的合理怀疑”.[2]
相似地, 国际商会公布的规则 (“2021年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允许向仲裁员提出质疑“指称缺乏公正性或独立性, 否则”[3].
应当指出的是, 在大多数制度规则下, 一方当事人不得质疑自己的仲裁员,除非其在任命后意识到的原因.[4]
也, 在没有非常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一点的情况下指责仲裁员缺乏独立性或公正性可能无法罢免仲裁员, 只会导致愤怒的仲裁员.
1.2. 仲裁员未能披露当前或以前的冲突关系
仲裁员必须披露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或关系. 如果仲裁员未能披露此类信息, 他或她可能会被移除.
在这方面, 国家和机构的仲裁规则要求披露仲裁员与当事人或其律师之间的任何关系或联系. 为确保这一点,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要求:[5]
当就某人可能被任命为仲裁员而与之联系时, 他或她应披露可能会对其公正性或独立性引起正当怀疑的任何情况. 仲裁员, 从他或她被任命之时起至整个仲裁程序中, 除非当事方和其他仲裁员已经通知他们,否则应立即将这些情况告知当事方和其他仲裁员.
国际律师协会 (“ IBA”) 已开发并发布 国际仲裁利益冲突指南 (修订于 2014)[6] 协助当事人和未来的仲裁员决定应该披露什么样的关系或联系.
然而, 没有一贯适用的精确标准, 所以仲裁员应该在过度披露方面犯错.
1.3. 仲裁员未能公平有效地进行程序
仲裁员必须公平有效地进行程序. 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仲裁员正在拖延程序, 阻止当事人陈述案情或不考虑证据或论点, 假设仲裁员可能被免职.
仲裁员的行为可能会拖延. 他们可能不称职,对当事人的请求或意见没有反应. 他们也可能因生病而无法进行仲裁程序或作出裁决, 受伤, 或年龄.[7] 这也将成为罢免仲裁员的潜在理由.
例如, UNCITRAL 仲裁规则规定,如果仲裁员未能采取行动, 或者如果仲裁员无法履行仲裁员职能, 仲裁员回避的程序, 根据文章中的规定 13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适用:[8]
如果仲裁员不作为或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可能履行其职能, 条款中规定的仲裁员回避程序 13 适用.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相应地规定,国际商会仲裁院可以主动罢免仲裁员, 没有挑战, 如果“仲裁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无法履行仲裁员的职责, 或仲裁员未按照规则或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职责”.[9]
1.4. 未能遵守适用法律或仲裁协议
仲裁员需要适用适用的法律和仲裁协议的条款. 如果一方能够证明仲裁员适用的是错误的法律, 无视仲裁协议的条款, 或越权行事, 仲裁员理论上也可以被免职.
2. 从正在进行的程序中删除仲裁员的步骤
在国际仲裁中, 寻求罢免仲裁员的一方必须遵守适用法律, 选择的仲裁规则, 和适用的法律.
并不总是需要正式的挑战. 仲裁员是, 有时, 被一方或多方要求自愿辞职, 在正式挑战之前. 如果他或她拒绝, 然而, 经常是这样, 可以启动质疑程序.
虽然大部分程序是由仲裁规则规定的, 挑战的起点应为本座法则.[10]
从而, 罢免仲裁员的程序可能因适用法律而异, 仲裁协议, 以及管理仲裁机构的规则. 然而, 一方当事人在寻求罢免仲裁员时应遵循一些常见步骤.
第一步是 审查仲裁协议和规则 确定试图罢免仲裁员的程序. 适用法律, 以及所选仲裁机构的规则, 将决定如何进行.
然后, 根据大多数规则, 当事人应提交一份 书面请求 仲裁庭或管理仲裁程序的机构按照该机构的罢免仲裁员程序. 此请求应明确说明删除的理由并提供支持证据.
在这方面, 大多数机构仲裁规则[11] 规定当事方必须在仲裁员被提名后或当事方得知回避的依据后立即对仲裁员提出异议.
因此, 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12]
一方当事人回避仲裁员的,应当发出回避通知 中 15 天 在收到被质疑仲裁员的任命通知后, 或内 15 几天后的情况 [挑战的基础] 为那一方所知.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同样规定:[13]
接受挑战, 它必须由任何一方在 30 该当事方收到任命通知书或仲裁员确认书之日起, 或内 30 从提出异议的一方获悉异议所依据的事实和情况的日期起(如果该日期晚于收到此类通知的日期).
此类规则旨在防止一方根据现有仲裁员的情况阻止对裁决的潜在质疑,并仅在作出不利决定后才决定对裁决提出质疑.
仲裁员和参与仲裁的其他各方将有机会回应免职请求. 他们可以提供证据或论据支持仲裁员继续参与诉讼程序.
最后, 如果异议仍未解决, 如果此类案件适用法律有规定,当事人可以寻求相关国家法院的干预. 仲裁地法院通常对仲裁员回避事项拥有最终决定权. 这是维护仲裁过程完整性的保证.[14]
3. 从正在进行的程序中删除仲裁员的后果
如果挑战成功, 仲裁员需要更换. 大多数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的空缺将在 同样的方式 被替换的仲裁员是最初选定的[15]. 例如,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16]
[一世]n 在仲裁程序过程中必须更换仲裁员的任何情况, 应根据规定的程序任命或选择替代仲裁员 […] 适用于被更换的仲裁员的任命或选择.
当然, 罢免仲裁员也会产生不利后果, 例如拖延程序或影响争议的整体结果. 从而, 以被认为效率低下为由质疑仲裁员并不总是明智的, 例如, 因为挑战本身可能会导致程序的更大延迟. 反过来, 仲裁员有时也仅仅作为一种拖延策略而受到质疑.
当事方还可能因提出罢免仲裁员的请求而增加费用. 双方将需要支付新仲裁员的费用和开支以及在程序延迟期间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这可能包括法律费用, 专家证人费, 以及与准备仲裁相关的其他费用. 例如,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规则要求请求“附上付款, 通过支票或转账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账户, HKD 不可退还的挑战注册费 50,000 考虑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费用和开支. 如果提交质疑通知的一方未能支付质疑注册费,则质疑将被驳回”.[17]
结论, 挑战仲裁员是一个严肃的步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应采取, 例如在实际偏见的情况下, 利益冲突, 或严重的不当行为. 现实情况是仲裁员的大多数挑战都失败了. 虽然可以要求仲裁员自愿辞职, 或者可以被正式挑战, 各方应仔细考虑潜在后果,并在提出质疑前咨询其法律顾问. 由于大多数挑战都失败了, 最常见的结果是激怒一名或多名仲裁员并拖延仲裁程序.
[1] H. 维塔利和你. 阿纳斯塔西娅, 仲裁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可在: https://jusmundi.com/en/document/publication/en-arbitrators-impartiality-and-independence (上次访问时间 29 四月 2023).
[2] 2021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艺术. 11.
[3] 2021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艺术. 14.
[4] G. 天生, 国际商事仲裁 (3路 ed。, 2021), p. 116.
[5] 2021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艺术. 11.
[7] G. 天生, 国际商事仲裁 (3路 ed。, 2021).
[8] 贸易法委员会, 仲裁员的挑战 –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上次访问时间 29 四月 2023).
[9] 2021 国际商会规则, 艺术. 15.
[10] 贝克麦坚时, 仲裁员挑战, 实用指南, 词汇学, 2020.
[11] G. 天生, 国际商事仲裁 (3路 ed。, 2021); 看到, 例如, 2021 国际商会规则, 艺术. 14(2); 2016 SIAC规则, 艺术. 15(1); 2021 ICDR规则, 艺术. 15(1); 2020 LCIA规则, 艺术. 10(3); 2012 贸仲规则, 艺术类. 32(1), (3); 2018 存款保险制度, 艺术. 15(2); 2018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规则, 艺术. 11(7); 2021 JCAA规则, 艺术. 34(3); 2012 PCA规则, 艺术. 13(1); 2017 SCC规则, 艺术. 19(3); 2021 更多规则, 艺术. 20(2). 也可以看看 2022 ICSID规则, 规则 22(1)(一种); 2022 ICSID附加设施规则, 规则 30(2)(一种).
[12] 2021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艺术. 13(1) (重点增加).
[13] 2021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艺术. 14(2).
[14] 贝克麦坚时, 仲裁员挑战, 实用指南, 词汇学, 2020.
[15] G. 天生, 国际商事仲裁 (3路 ed。, 2021).
[16] 2021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艺术.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