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14 八月 2020, 的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发表了最新的病例报告, ICSID判例法 – 统计 (问题 2020-2), 提供有关本财政年度新案件的数据 2020 (“2020财年”), 即, 直到 30 六月 2020.[1] ICSID每半年发布一次有关ICSID案例法统计的报告, 审查自第一个注册案件以来的所有ICSID案件 1972, 用最新的统计数据更新. ICSID案件量 – 统计数据提供了有关国际投资争端总体趋势的经验数据-来自新案件的数量, 建立管辖权的同意依据, 各方的地理分布, 诉讼结果, 有关仲裁员及其国籍的数据, 他们的地理起源和性别. ICSID判例法 – 统计信息以ICSID的三种官方语言发布, 英语, 法语和西班牙语, 并且每六个月更新一次.
根据 ICSID案件量 – 统计 (问题 2020-2), ICSID报告其一年内的第二大管理案件数, 与 40 在上半年注册的新案件 2020. 在这些之中, 37 案件是根据《 ICSID公约》仲裁规则进行注册的, 以及《附加设施规则》中的三个:
关于2020财年由ICSID秘书处管理的非ICSID案件, ICSID管理 16 贸易法委员会新的投资人与国家之间的仲裁, 以及其他五个仲裁案件.
新ICSID案件中对ICSID管辖权的同意来源
与往年一样, 在新案件中援引建立管辖权的同意依据主要是 双边投资条约 (“双边投资条约”), 占 57% 2020财年登记的所有新案件中.
建立管辖权的第二种最常见方式是 能源宪章条约, 其次是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合同, 与 16% 和 11 % ICSID的所有新案件总数 2020.
其他条约, 例如《美国哥伦比亚贸易促进协议》, 《美国-秘鲁贸易促进协定》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现在由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议取代 (美国海军陆战队)), 包括投资东道国的投资法, 占了剩余的 16% 案件:
ICSID新案件中的地域分布和经济部门
关于新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案件的地域分布,取决于所涉缔约国, 迄今为止,数量最多的缔约国来自南美国家 (32%). 排在第二位的是来自东欧的缔约国 & 中亚 (20%), 其次是西欧 (13%), 中东地区, 北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 (10%), 中美洲和加勒比 (7%). 最少的缔约方来自北美 (加拿大, 墨西哥和美国) (5%) 和南方 & 东亚 & 太平洋 (仅仅 3%). 图中显示了所有新案件的地理分布,具体取决于所涉缔约国 5 ICSID案件数量统计:
关于按经济部门分配新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案件, 石油中发生的案件数量最多, 加油站 & 采矿业 (30%), 其次是电力 & 其他能源 (20%) 和建筑业 (17%).
剩余的 23% 金融和运输领域出现了新的ICSID案件, 其次是农业, 钓鱼 & 林业与服务 & 贸易方式 (仅占 3% 新案件).
仲裁员, 调解员和A特设 在新的ICSID案件中任命了委员会成员
仲裁员的地域分布和性别, 调解人和 至 2020财年任命的委员会成员, 不幸, 仍然不平等, 来自西欧的绝大多数任命 (37%) 和北美 (20%), 其次是南美 (16%).
关于仲裁员的国籍, 调解人和 至 委员会成员, 作为 30 六月 2020, 最常被任命的国民来自阿根廷, 法国, 英国和美国 (15 每个成员), 其次是墨西哥 (12), 澳大利亚, 加拿大和西班牙 (9) (更多细节 看到 ICSID案件量统计 (问题 2020-2), 图表 10).
关于性别, the vast majority of arbitrators, 调解人和 至 2020财年任命的委员会成员仍为男性 (86%), 仅 14% 被任命的女性成员 (ICSID案件量统计 (问题 2020-2), 图表11&12).
性别和种族不平等总体上仍然是国际仲裁中的重要问题, 特别是在投资仲裁纠纷中.
2020财年完成ICSID仲裁程序的结果
绝大多数ICSID程序在2020财年终止,由仲裁庭做出决定 (74%), 其中有 35% 因支持裁决而被终止 (部分或全部) 和 26% 裁决驳回所有索赔. 仅仅 9% 被裁决下降的管辖权终止的案件.
剩余的 26% 的纠纷得到解决或以其他方式中止诉讼, 根据双方的要求 (62.5%) 要么, 在少数情况下, 应一方要求 (12.5%) 或通过和解协议 (12.5%).
在某些情况下, 诉讼因终止 缺乏预付款项, 占 12.5% 案件 (更多细节 看到 ICSID案件量统计 (问题 2020-2), 图表 7). 这也许不足为奇, 由于ICSID仲裁是 通常很贵.
[1] The ICISD Fiscal Year covers the period from 1 七月至 30 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