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商会 (“SCC”) 已发布其仲裁和其他争议解决规则的修订版, 生效于 1 一月 2023, 增加SCC仲裁的行政成本, 除了下面讨论的其他变化:
- 的 2023 SCC仲裁规则;
- 的 2023 SCC 费用表;
- 的 2023 SCC 快速仲裁规则;
- 的 SCC 快速仲裁费用表;
- 的 2023 SCC 快递规则;
- 的 2023 SCC 案件管理程序 2010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 的 2023 SCC 案件管理程序 1976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和
- 的 2023 SCC调解规则.
SCC也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更名为“SCC仲裁院”. 因此对 SCC 规则进行了更改以反映此名称更改.
除了成本增加, SCC 仲裁规则仅作了细微改动, 已经 自首次采用以来经过多次修订 1976. 对 SCC 调解规则进行了更多实质性更改, 从那以后就没有修改过 2014.
对于上下文, SCC大致管理 150-200 每年新案件 (2021 SCC统计). 在 2021, SCC注册 165 新案件, 其中有 103 案件符合仲裁规则, 49 案件属于加速规则, 7 案件是紧急仲裁程序, 4 是 至, 一个是根据贸易法委员会规则, 一个是根据调解规则. 大多数情况 (113) 受瑞典法律管辖.
2023 SCC仲裁规则
的 2023 SCC仲裁规则 (《2023仲裁规则》) 更换 2017 SCC仲裁规则版本 (“2017 仲裁规则”), 以前申请的.
成本增加: 而仲裁员’ 费用保持不变, 的 SCC行政费用, 之前修改过 2020, 增加下 2023 SCC 费用表, 如图所示 对比表如下, 与 35.71% 增加欧元的最高金额 70,000 转换为EUR 95,000. 例如, 对于争议金额为 EUR 的仲裁 6,000,000, SCC行政费用 (不包括增值税) 现在从欧元筹集 35,300 (在下面 2020 SCC 费用表) 转换为EUR 44,125 (在下面 2023 费用表), 这意味着成本增加了 25%:
然而, 不可退还的注册费保持不变,为欧元 3,000 (文章 1 附录四, 费用表).
文章 23: 文章的措辞 23(1) 仲裁规则的必要性. 代替 ”可能”, 文章 23(1) 的 2023 仲裁规则现在规定仲裁庭“将” 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进行仲裁 (受仲裁规则和双方之间的任何协议约束).
文章 29: 文章的措辞 29 对《仲裁规则》也进行了修改,以明确哪些信息应包含在索赔书和答辩书中. 的 2023 仲裁规则现在规定,索赔声明 (文章 29(1)(ii)) 和辩护词 (文章 29(2)(三)) 应包括, 在其他项目中, “事实和其他情况” 申索人/答辩人依赖. 比较, 的 2017 仲裁规则被称为“事实和法律依据” 申索人/答辩人依赖.
文章 32: 文章的措辞 32(2) 修订了仲裁规则,明确仲裁庭应决定“是否须举行聆讯 (一种) 亲自, 在指定地点, 要么 (b) 远程, 全部或部分, 通过视频会议或其他适当的通讯方式.“这一可预见的增加反映了 虚拟听证会 由 COVID-19 大流行引发.
文章 45: 文章 45(2) 仲裁规则的一部分也进行了修订,以包括仲裁庭通过命令终止仲裁程序的可能性 (除了一个奖项) 如果出于和解之外的任何原因在做出最终裁决之前终止 (“如果仲裁在最终裁决作出之前因任何其他原因终止, 仲裁庭应发出记录终止的命令或裁决.”). 比较, 的 2017 仲裁规则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的终止只能通过裁决来实现 (“如果仲裁在最终裁决作出之前因任何其他原因终止, 仲裁庭应作出记录终止的裁决.”).
这种明智的改变提高了效率, 因为仲裁庭可以通过程序令而不是更正式的裁决迅速终止程序. 在最终裁决发生之前终止, 例如, 如果索赔人失败, 没有正当理由, 提交诉讼请求书,被申请人未提出反诉 (文章 35(1)) 或者如果一方未能遵守为费用提供担保的命令 (文章 38(3)) 或者如果一方未能预付费用 (文章 51(5)).
文章 45(1) 仲裁规则不变, 需要一个“同意书” 如果双方在最终裁决之前达成和解,则将呈现.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程序令不足以终止仲裁.
文章 51: 文章 51(5) 仲裁规则的条款也进行了修改,包括一个条款,规定如果一方未能预付费用并且“案件已提交仲裁庭, 仲裁庭应全部或部分终止案件.” 在将案件移交法庭之前, 驳回案件的权力属于SCC董事会. 下条 51(5) 的 2017 仲裁规则, 不存在基于将案件移交仲裁庭的区别, 如果不支付费用预付款,则由 SCC 董事会驳回案件.
此更改符合其他规则的规定, 如文章 24.8 的 2020 LCIA仲裁规则, 其中规定未能预付费用“可能被 LCIA 法院或仲裁庭视为撤回” 各自的权利要求 (有关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关于 不支付仲裁费用预付款).
示范仲裁条款: 的 2023 仲裁规则还删除了关于仲裁员人数的协议,作为对 SCC 示范仲裁条款的建议补充. 比较, 的 2017 仲裁规则建议当事人在其仲裁协议中包括以下条款: “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一名独任仲裁员组成”, 现在已被删除. 下条 16(2) 的 2023 仲裁规则 (保持不变), 没有当事人的约定, “委员会应决定仲裁庭是否由一名独任仲裁员或三名仲裁员组成, 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 争议金额及任何其他相关情况.”
仲裁员人数对整体仲裁费用有重大影响. 在争议发生后约定仲裁员人数的好处是可以考虑案件的复杂性来确定争议的适当仲裁员人数. 这可以防止, 例如, 双方同意的常见情况 (在他们的仲裁协议中) 一个只有少量争议的案件的三人法庭 (他们无法, 一旦发生纠纷, 修改他们指定独任仲裁员的协议), 因此需要为争议中的少量金额支付不成比例的仲裁员费用. SCC董事会 (文章 3) 也是中立方, 非常适合就此问题作出决定, 同时尽量减少潜在的拖延战术 (即, 一方坚持要求三名仲裁员以抬高费用).
语言修改: 还进行了多项语言修订,以提高 SCC 仲裁规则的清晰度和连贯性. 例如, 文章 24(5) 的 2023 仲裁规则现在规定仲裁庭秘书可以是“释放“ 代替 ”删除” 从他/她的职责.
2023 SCC 快速仲裁规则
的 2023 SCC 快速仲裁规则 更换 2017 加速规则的版本, 以前申请的. 回忆, SCC 快速规则仅适用于双方在仲裁协议中或争议发生后的明确协议. 因此,他们的申请与争议金额无关, 至于其他制度规则 (看到, 例如, 文章 42.1(一种) – 加急程序 – 的 2018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
成本增加: 而仲裁员’ 费用保持不变, 的 SCC 快速仲裁的行政费用, 之前修改过 2020, 增加下 2023 SCC 快速仲裁费用表, 如图所示 对比表如下. 例如, 对于争议金额为 EUR 的案件 6,000,000, SCC行政费用 (不包括增值税) 现在从欧元筹集 17,200 (在下面 2020 SCC 费用表) 转换为EUR 20,640 (在下面 2023 费用表), 这意味着成本增加了 20%. 然而, 快速仲裁的最高行政费用保持不变,仍为欧元 35,000. 不可退还的注册费 (欧元 2,500) 也没有改变 (文章 1 附录三, 费用表):
其余的改动 2023 SCC 快速仲裁规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对 2023 仲裁规则, 上面讨论过的. 例如:
- 文章的措辞 6(三) (申请仲裁) 和文章 9(三) (对仲裁申请的答复), 其中明确了当事人初次提交的必填内容, 改为“事实和其他情况” 申索人/答辩人依赖于“事实和法律依据” 申索人/答辩人依赖.
- 文章 33(2) 进行了修改,明确规定仲裁庭可以决定开庭是当面还是远程进行.
- 文章 45(2) 还进行了修改,以包括仲裁庭通过命令终止仲裁程序的可能性 (除了一个奖项).
- 文章 51(5) 也被改变了, 现在规定,由于未支付费用预付款而全部或部分终止案件的决定应由仲裁庭在案件移交仲裁庭后作出.
2023 SCC 快递规则
的 2023 SCC 快递规则 更换 2021 SCC 快速争议评估规则. 首次介绍于 2021, SCC Express 规则提供了一个新的, 仲裁和调解之间替代性争议解决的混合形式. 取决于当事人想要什么, SCC Express 规则由中立的专业人士对其争议提供具有约束力或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评估 (文章 2(4)).
SCC Express 规则似乎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除了语言修改, 反映, 除其他外, SCC的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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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 虽然不重要, 的修订 2023 定期和快速仲裁的仲裁规则改进了国际仲裁的措辞并整理了最近的趋势, 例如增加使用虚拟听证会. 成本增加了, 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