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6 九月 2023, 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 发布了期待已久的 改革的最终报告 1996 英国仲裁法 (“总结报告”), 以及一个有帮助的 最终报告摘要.
程序历史
三月 2021, 司法部责成法律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对《法律》进行修改 1996 英国仲裁法 (“仲裁法”) 确保其保持最先进的水平并继续促进英格兰和威尔士作为国际仲裁的主要所在地.
仲裁法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仲裁地 位于英格兰和威尔士或北爱尔兰 (部分 2(1) 仲裁法; 看到 对《仲裁法》的评论).
法律委员会在审查了法律界针对其九月份发布的两份咨询文件而收到的大量答复后,发布了最终报告 2022 (第一份咨询文件摘要; 对第一份咨询文件的回应) 和三月 2023 (第二次咨询文件摘要; 对第二份咨询文件的回应).
最终报告包含法律委员会的结论和建议, 包括法案草案, 作为附录 4 至最终报告 (p. 174-183), 以及对《仲裁法》的拟议修正案.
现在由英国政府决定是否实施这些措施 (或其中的一部分) 建议并将法案草案提交英国议会.
仲裁法改革建议摘要
总共, 法律委员会对仲裁法改革的建议包括:
- 新增仲裁协议适用法为所在地法的默认规则;
- 将仲裁员披露任何利益冲突的义务编入法典;
- 增加新的规定,以加强仲裁员在辞职和申请免职方面的豁免权;
- 引入一项规定,授权仲裁庭以汇总方式作出裁决;
- 澄清英国法院根据第 1 条有权对抗第三方 44 仲裁法;
- 限制对仲裁庭管辖权的质疑 67 仲裁法.
法律委员会还考虑, 除其他外, 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7.) 添加有关保密的法定规则 (8.) 废除条 69 仲裁法, 允许一方就法律问题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上诉.
这些问题将在下面进一步详细讨论.
1. 仲裁协议适用所在地法律的默认规则
《仲裁法》目前对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没有规定.
在其最终报告中, 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一条新条款,规定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是:
-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 如果没有达成此类协议, 座位法则.
法律委员会关于将所在地法律设为适用于仲裁协议的默认法律的提议与最新的英国普通法立场相矛盾, 据此,基础合同的法律应, 默认, 管辖仲裁协议. 解释, 在 恩卡 v 丘布 [2020], 英国最高法院的大多数成员制定了三肢测试来确定英国仲裁地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 如下 (看到 评论 寡妇):
- 第一,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 第二, 当事人没有选择, 基础合同法;
- 第三, 合同中缺少法律选择条款, 与仲裁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这通常是座位法.
有一个长期的争论, 在实践和文学上, 关于仲裁协议应适用所在地法还是基础合同法, 双方都有令人信服的论据. 席位法的支持者认为,它提供了一个稳定且可预测的法律框架. 相比之下, 基础合同法的倡导者认为,它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并促进当事人意思自治.
添加到此辩论, 法律委员会认为 寡妇 被批评为复杂且不可预测. 法律委员会恰当地解释了 寡妇 许多仲裁协议将受外国法律管辖 (在第二肢下 寡妇 规则, 即, 基础合同适用的法律) 这可能有问题, 因为外国法律可能不像英国法律那样支持仲裁. 在此基础上, 结论是应优先采用所在地法以促进简单性和法律确定性, 这是商业当事人在签署国际合同时通常寻求的,并选择在英国仲裁解决潜在争议.
2. 披露义务的编纂
在其最终报告中, 法律委员会还建议将普通法义务编入法典,即仲裁员必须披露任何可能合理地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
这是英国最高法院制定的测试 哈里伯顿诉丘布案 在 2020. 最高法院澄清,披露义务是仲裁员法定义务的一部分,“公平公正地行事” 在第 33 仲裁法, 哪一个, 反过来, “巩固英国仲裁地的完整性” (为. 81 的判断力).
新条款的拟议案文如下:
23公正: 披露义务
(1) 因可能被任命为仲裁员而与某人接洽的个人必须, 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 向该人披露该人的任何相关情况, 或成为, 意识到的.
(2) 仲裁员必须, 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 向仲裁程序当事人披露仲裁员所涉及的任何相关情况, 或成为, 意识到的.
(3) 就本条而言 ——(一种) “相关情况”, 与个人相关, 是否有可能对个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况, 或潜在的诉讼程序, 关心, 和
(b) 个人应被视为了解该个人应该合理了解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主要仲裁规则还包含对仲裁员施加持续披露义务的规定 (例如, 文章 5.5 的 2020 LCIA仲裁规则 和文章 11.2 和 11.3 的 2021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尽管不是绝对必要的, 将仲裁员的披露义务编入法典是值得欢迎的,因为这进一步明确了这一重要问题.
3. 加强仲裁员辞职和申请免职的豁免权
部分 29 《仲裁法》规定,仲裁员不对在履行或声称履行其作为仲裁员职能时所做或不做的任何事情承担责任,除非该行为或不作为被证明是恶意的。.
法律委员会指出,尽管第 29 仲裁法, 免疫力可能在两种情况下丧失: 第一, 当仲裁员辞职时, 当一方通过向法院申请罢免仲裁员时 (例如, 仲裁员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与其替代者相关的法律费用).
法律委员会认为在这两个案件中扩大仲裁员的豁免权很重要 (即, 辞职和免职) 如下:
- 增加一项新条款,规定仲裁员不承担辞职责任,除非辞职被证明是不合理的;
- 增加一项新条款,规定仲裁员不应承担与其申请免职相关的费用 (下节 24 仲裁法), 除非仲裁员有恶意行为.
法律委员会认为豁免权很重要,主要原因有两个, 即:
- 第一, 它支持仲裁员做出强有力和公正的决定,而不必担心一方会通过起诉仲裁员来表达失望;
- 第二, 它通过防止对败诉感到失望的一方对仲裁员提起进一步的诉讼来支持争议解决程序的最终性.
4. 处置概要
在英语诉讼中, 当法院认为一方当事人在某个问题上没有胜诉的真正前景时,可以对该问题作出简易判决.
《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允许仲裁中的即决处置. 不过, 仲裁员可以说拥有根据第 1 条使用简易处置的隐含权力 33 仲裁法, 其中规定仲裁员有责任采取避免“不必要的延误或费用”.
在其最终报告中, 法律委员会建议在仲裁法中添加新条款, 提供了, 经双方同意, 仲裁庭可以,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汇总颁发奖项.
法律委员会增加这一内容的理由是,即决处置有可能更有效地解决某些争议. 由于双方另有相反约定, 当事人意思自治也得到保留.
5. 英国法院针对第三方的权力
部分 44 《仲裁法》赋予英国法院发布支持仲裁的命令的权力 (一种.) 获取证人证据; (b.) 为了保存证据; (C.) 与相关财产有关的命令 (例如, 检查或抽样); (d.) 争议货物的销售; 以及 (Ë.) 授予临时禁令或指定接管人.
由于判例法中存在相互矛盾的观点以及持续的不确定性, 法律委员会建议修改第 44 明确确认可以针对第三方下达订单. 这是一项值得欢迎的修正案, 促进法律的清晰度和确定性.
6. 限制对仲裁庭管辖权的质疑 67 仲裁法
根据部分 67 仲裁法, 一方可以向英国法院申请质疑仲裁庭的实体管辖权. 实体管辖权是指 (一种.) 是否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b.) 仲裁庭的组成是否适当; 和 (C.) 根据仲裁协议已将哪些事项提交仲裁.
在 达拉诉巴基斯坦政府 [2009], 英国最高法院认为,根据第 1 条向法院提出的任何质疑 67 仲裁法的制定是通过全面复审的方式进行的. 即使法庭就此事进行了全面听证,情况也是如此.
与中的位置相反 达拉, 法律委员会认为,全面重审有可能导致延误并因重复而增加成本.
因此,它建议对现行制度进行如下修改: 如果有人向仲裁庭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仲裁庭已就其管辖权作出裁决, 然后在本节下的任何后续挑战中 67 参加仲裁程序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仲裁法》,法院不应受理任何新的反对理由, 或任何新的证据, 除非无法以合理的努力将其提交给仲裁庭并且证据将不会被重新审理, 为了正义而保存.
7. 保密
《仲裁法》未提及保密问题. 国际仲裁中的保密是指不披露文件, 裁决以及仲裁中向第三方传播的任何类型的信息.
最近几年, 为了提高仲裁的可信度,国际仲裁的总体趋势是提高透明度. 虽然法律委员会考虑添加默认的保密规则, 并列出例外情况 (例如, 遵守法律), 它决定不.
这是因为它不认为一刀切或有关保密的法定规则足够全面, 细致入微或面向未来. 这可能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考虑到:
- 仲裁庭可以更有效地处理保密问题, 按程序顺序, 视具体情况而定;
- 适用的仲裁规则可能有涉及保密的具体规定. 例如, 根据条款 30 的 2020 LCIA仲裁规则, LCIA 仲裁是保密的. 根据以下规则,仲裁默认不保密 2021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然而, 这使得保密问题取决于当事人和仲裁庭的意愿.
8. 法律观点上诉
法律委员会亦考虑是否废除第 69 仲裁法, 允许一方就法律问题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上诉, 但决定不这样做.
提供的推理是,第 69 是促进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之间合理的妥协 (通过限制上诉) 并纠正明显的法律错误, 这是健全的. 法律委员会还强调,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退出第 69 如果他们同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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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 据观察,, 在期待已久的最终报告中, 法律委员会提议轻 (而不是彻底的) 的改革 1996 英国仲裁法, 旨在提高英国仲裁地的效率. 鉴于法律委员会公众咨询后达成的广泛共识, 预计英国政府将采纳法律委员会的建议并将法案草案提交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