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10 十二月 2020, 伦敦玛丽皇后大学和PWC发布了 国际商会仲裁裁决的损害赔偿研究. 该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数据,揭示了, 除其他外, 索赔人和被投诉人如何处理和评估损害赔偿, 专家在损害赔偿评估中的作用以及国际商会法庭在评估和判给损害赔偿时采取的方法.
损害赔偿研究基于 180 国际法院之间未发布的仲裁裁决 2011 和 2018 并包含 284 要求. 该研究由普华永道赞助,并由Cornelis进行 (夏普) Baaij和来自伦敦玛丽女王大学仲裁学院的研究人员团队, 在Loukas Mistelis的领导下, 伦敦女王玛丽大学跨国商法研究所所长及其法学硕士在争议解决方面的主任.
损害赔偿是大多数仲裁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确实, 大多数当事方提出要求的理由. 对于当事人和法庭来说,它们通常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普华永道已经对中国国际仲裁的损害赔偿进行了全面研究。 2015, 这是基于 95 公开仲裁裁决 (2015 – 国际仲裁损害研究), 在进一步更新 2017 (普华永道国际仲裁损害赔偿研究 2017 更新资料). 最新的损害研究, 然而, 对大量仲裁裁决提出了更全面的分析, 除其他外, 以下问题:
- 索赔人之间的差距, 受访者和法庭, 以及评估损失的方法论的选择;
- 法庭提出的批评以及其频率是否表明索赔人和被告人需要改变做法;
- 使用专家评估损害赔偿, 包括它们对当事方之间的分歧的影响以及法庭裁定的数额;
- 持续的性别差距, 在专家和仲裁员方面, 以及如何解决这个差距.
损失评估中的差距
损害研究表明,索赔人和被告之间的损失评估存在很大差距. 研究结果表明,受访者仅量化损失 12% 索赔人索赔的金额. 出奇, 不论是否涉及量子专家,这种差距都不会改变. 因此,应由法庭来尝试“弥合差距”在评估索偿要求时.
一个有趣的发现揭示了法庭授予的, 一般, 53% 赔偿额中的多少, 以及最常用的赔偿措施 (63% 索赔) 就是所谓的“沉没成本法”, 它回顾了已经花费的金额.
一般来说, 向后看的损害赔偿要求 (产生的损失, 即., 自付费用) 比前瞻性更常见 (支出利润, 即, 利润损失) 要求. 间接损失的索赔要少得多, 恢复原状和惩罚性赔偿, 不出所料.
就仲裁庭裁定的数额而言, 55% 采用沉没成本方法时,裁定赔偿了其中的多少, 44% 使用收入法时,已裁定索赔额的多少, 59% 索赔额中的一部分是在采用市场方法时裁定的,并且 82% 采取基于资产的方法时,裁定赔偿了其中的多少.
如作者所述, “与收入法索赔相比,获得更高比例的沉没成本索赔可能不足为奇. 沉没成本法, 对于要求赔偿的物品的实际成本,通常会有较小的分歧范围, 这通常会被记录在案. 涉及沉没成本索赔的分歧通常会出现在索赔中是否合法包含特定成本的问题上, 但就索赔额的计算而言则少得多。”
法庭对量子的批评
该研究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发现是,当事方, 特别是索赔人, 由于其量化损失的方法,经常受到仲裁庭的批评. 仲裁庭的主要批评包括 (按以下顺序):
- 缺乏证据或证据不足;
- 错误或令人信服的假设;
- 投机性主张;
- 索赔计算中的错误;
- 虚假声明 / 损害赔偿;
- 缺乏细节和专一性;
- 重复计算;
- 不一致之处.
使用仲裁专家的影响
该研究还分析了国际仲裁中专家的使用情况. 调查结果表明, 索赔超过美元 10 百万, 超过半数的团体使用专家. 对于较小的索赔, 少于USD 1 百万, 只要 21% 索赔人和 25% 的受访者使用专家, 然而.
该研究还发现,当索赔人任命专家时, 受访者通常会更好地任命自己的专家, 不管索赔的大小.
一般, 法庭获颁 69% 索赔人任命专家但被访者未指定一名专家时的索赔额的百分比. 相比之下, 仅授予法庭 41%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指定专家时的索赔额.
专家多样性
缺乏性别和文化多样性仍然是国际仲裁中的普遍问题之一. 不幸, 性别多样性在专家中似乎也是一个重大问题. 研究表明,只有 11% 只有专家 10% 仲裁员中有女性. 该研究报告还建议了一些可能有助于增加性别多样性的步骤, 包含, 除其他外, 联合专家报告或, 例如, 负责建议潜在专家的人员的承诺,以确保提供给客户的候选人名单的多样性.
玛丽皇后和PWC关于国际商会仲裁损害赔偿的研究是一份有价值的报告, 与学术界相关,也与仲裁从业人员和使用者相关. 正如Loukas Mistelis教授所希望的, 研究将“增进对损害问题的理解,并成为进一步类似研究的跳板”, 对于国际仲裁而言,这无疑将是一个积极而有益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