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在法国进行的国际仲裁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仲裁裁决, 允许他们通过专门的废止程序挑战奖项的有效性. 当事方可以专门针对在法国作出的国际仲裁裁决启动法国撤销程序. 他们不得使用此程序反对在国外作出的国际仲裁裁决.[1]
在法国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
法国民事诉讼法典 (“每次点击费用”) 管辖废止程序. 希望基于以下限制性列出的特定理由之一质疑仲裁裁决有效性的当事人可以使用 文章 1520 中共党员, 即:
- 仲裁庭错误地维护或拒绝自己的管辖权;
- 仲裁庭组成不当;
- 仲裁庭违反赋予它的授权;
- 违反正当程序; 要么
- 承认或执行仲裁裁决违反国际公共政策.
根据 文章 1519 中共党员, 寻求废止的一方必须向巴黎上诉法院提交请愿书. 备案必须在备案方被正式通知要质疑的裁决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
上诉法院将审查申请方提交的请求和证据,并且只有在确信存在上述所列撤销理由之一的情况下才会宣布撤销. 上诉法院审查案件的范围是, 然而, 仅限于核实撤销理由是否得到满足,不扩展到审查案件的是非曲直.
放弃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
下 文章 1522 中共党员, 当事人可以通过相互书面合同放弃寻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 清楚地说明他们的意图.[2] 当事人不得一般性地放弃或放弃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权利,而必须具体说明他们同意放弃的异议类型.
撤销对后续仲裁裁决的影响
在某些情况下, 仲裁庭可以就同一案件作出两项相互关联的裁决. 这就提出了在第一个裁决被取消的情况下确定第二个裁决命运的问题.
法国法院最近在 索雷莱克 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因违反国际公共政策而取消部分裁决.[3] 所以, 最终奖项 (二等奖) 因部分裁决在同一天被废止而被巴黎上诉法院废止, 导致第二次决定 最高法院 一个星期后.[4] 后者驳回上诉,以撤销的方式确认最终裁决无效.
结论
法国的国际仲裁裁决废止机制为当事人质疑裁决的有效性提供了一种手段. 随着不断的发展和先例, 这是一个需要法律专业人士持续关注和专业知识的领域. 然而, 律师在向法国法院提出撤销请求时仍面临挑战. 这些挑战主要围绕对中概述的废止理由的解释 文章 1520 中共党员.
[1] 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可以通过受以下管辖的上诉程序提出质疑 文章 1525 中共党员.
[2] 放弃根据条款要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 1522 CPC 仅适用于在之后组成的仲裁庭 1 可以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