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期限, 除了它的成本, 是申请人在决定是否启动仲裁程序时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 受访者在确定是否应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时会考虑. 与诉讼相比,据称仲裁程序的持续时间较短是仲裁的普遍优势之一. 仲裁是, 至少在理论上, 应该是一种更快更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 这是, 不幸, 仲裁期限并非总是如此 (即, 仲裁开始至作出最终裁决的时间) 取决于许多不同的因素和每个特定情况.
毫不奇怪,费用和延误也是国际仲裁中当事人最关心的两个领域. 作为 伦敦玛丽皇后大学 (QMUL) 国际仲裁调查 2021 发现, 时间和成本是“常年公认”作为仲裁用户最大的担忧. 的 2021 调查证实了调查结果 2018 QMUL 仲裁调查 这还得出结论,时间和成本继续被视为“仲裁最糟糕的特点”, 而提高效率的愿望被认为是仲裁未来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领先的仲裁机构已经认识到对国际仲裁成本和持续时间增加的合理担忧. 为此原因, 多年来,他们实施了各种技术来减少仲裁的时间和成本并提高其效率, 修改程序规则以使国际仲裁保持其核心利益——为解决当事方争议提供一种快速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同时确保正当程序.
平均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认识到国际仲裁的期限是其用户日益关注的问题, 国际仲裁机构一直在发布有关平均仲裁期限的数据. 尽管抽样方法, 案件数量和报告期各不相同, 数据确实提供了粗略的估计, 各机构管理的国际仲裁的中位数和平均持续时间, 并可用于粗略比较.
LCIA仲裁
LCIA 是第一个发布关于 LCIA 管理仲裁的成本和持续时间综合报告的仲裁机构. 在 2017, LCIA 发布了更新的 LCIA 报告 事实和数据——成本和持续时间 涵盖由 LCIA 管理的所有案件 1 一月 2013 和 31 十二月 2016.[1] LCIA 研究的主要发现表明,:
- LCIA 仲裁的总持续时间中位数保持不变 16 月, whereas the mean duration of arbitration was 20 月;
- 随着案件变大, 持续时间增加归因于缔约方; 法庭作出裁决所需的时间保持不变, 然而;
- 仲裁员平均需要三个月才能做出裁决; 争议金额较大的案件通常持续时间较长, 而争议金额较小的案件往往会更快得到解决 (70% 争议金额低于美元的案件 1 百万在一年内达到最终奖项):
SCC仲裁
相似地, 的 SCC于2月发布了关于仲裁费用和期限的报告 2016, 考虑到 80 由 SCC 管理的案件 2010 SCC 仲裁规则 2007 和 2014. 主要调查结果表明,SCC 仲裁的中位持续时间为 13.5 月. 由独任仲裁员裁决的争议的平均持续时间为 10.3 月, 而对于三名仲裁员的案件 15.8 月.
SCC还发布年度案件统计数据, 包括有关该机构管理的案件数量以及从提出仲裁请求到发布最终裁决的时间的信息. SCC 统计数据 2020, 例如, 与往年相比,从转介到 SCC 到颁发最终裁决的时间缩短了. 根据 SCC 仲裁规则作出的裁决, 40% 被呈现在 6 从移交给法庭的几个月, 和另一个 42% 被呈现在 12 月, 与 2019 (27% 中 6 月和 50% 中 12 月).[2]
SCC 统计数据 2021 显示 19% 根据 SCC 仲裁规则作出的裁决 2021 被呈现在 6 案件提交仲裁员或仲裁庭后的几个月, 而另一个 56% 的奖项是在 6 至 12 自推荐之日起几个月:[3]
SIAC仲裁
SIAC还发布了一份 10 月份的 SIAC 成本和持续时间研究 2016, 包括根据 SIAC 提交的案件 2013 SIAC规则.[4] SIAC 报告显示,SIAC 管理的案件平均持续时间为 13.8 月, 而中位持续时间是 11.7 月, 低于任何其他仲裁机构. SIAC 数据还显示,独任仲裁员和三人仲裁庭的仲裁期限略有不同, 尽管这种差异并不那么显着: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上 22 六月 2021,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发布关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程序平均费用和持续时间的最新报告, 以下报告发表于 2018 和 2016. 最新的报告涵盖了所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最终裁决或决定的案件 1 十一月 2013 和 31 可以 2021, 包括未撤回的仲裁, 在最终裁决之前解决或终止.[5] 总体调查结果表明,HKIAC 仲裁的中位时间为 13 月, 而平均持续时间是 16.9 月.[6]
ICDR仲裁
尽管 ICDR 并未公布其关于仲裁时间和费用的官方统计数据, 在里面 ICDR 时间和成本, 考虑和解国际仲裁报告的影响, ICDR 指出,所有 ICDR 法庭的平均仲裁持续时间为 15.4 月, 而中位持续时间是 13.1 月. 有趣的是, ICDR 报告, 这是基于 ICDR 案例 1 一月 2015 和 31 十二月 2017, 揭示了 72% 的 ICDR 仲裁在裁决作出之前解决,并且 39% 这些和解的案件在法庭费用产生之前得到解决. ICDR 认为,在公开报告具有可比数据集的持续时间统计数据的仲裁机构中,它拥有最快的平均和调解持续时间统计数据, 虽然比较方法不一定准确,因为它比较不同的数据集和报告时间段.
国际商会仲裁
国际刑事法院没有公布国际刑事法院管理的所有案件的平均持续时间的准确数据. 然而, 根据国际商会统计 2020, 达到最终裁决的案件的平均诉讼时间 2020 原为 26 月 根据所有上述情况计算, 包括当事人中止诉讼程序的任何时间. 国际刑事法院诉讼程序的中位时间为 22 月, 根据国际商会报告.[7]
减少仲裁总持续时间的技巧: 国际商会委员会报告
认识到国际仲裁的时间和成本是其用户日益关注的问题, 在 2018 国际刑事法院公布了 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时间和费用控制技术的报告 (第二版), 继 8 月的第一版之后 2007, 为仲裁庭和当事人提供一套有用的技术,旨在提高国际仲裁的时间和成本效率. 虽然报告中指出的技术绝不应该是详尽无遗的, 它们为如何减少时间和成本提供了有用的指导, 从预仲裁阶段到最终裁决的发布. ICC推荐的一些技术包括:
- 快速通道程序 – ICC 建议各方考虑快速通道程序, 时间限制更短; 这些旨在使仲裁能够快速进行;
- 提交最终奖项的时限—— 某些机构规定了必须颁发最终裁决的时限 (仲裁开始后的若干周或数月); 国际刑事法院指出, 然而, 这种特定的时间限制可能会在执行阶段产生问题, 如果事实证明指定的时间限制不切实际或没有明确定义;
- 选择有经验的律师—— 当事人还希望选择具有处理仲裁的必要技能和经验的律师, 并且对减少时间和成本的需要很敏感; 双方还希望确保律师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妥善处理案件;
- 使用独任仲裁员 – 当事人可能还想尝试就独任仲裁员而非三人仲裁庭达成一致, 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和争议金额,在适当的情况下; 这不仅可以将成本降低近 2/3, 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原本会花费在三名仲裁员讨论和通信上的时间;
- 避免不必要的程序异议—— 任何类型的程序异议, 特别是对指定仲裁员的异议, 将不必要地延误法庭的组成和诉讼程序; 当事人希望重新考虑是否有必要对仲裁员提出任何质疑及其成功的客观机会;
- 在仲裁的早期阶段列出案件和辩护 – 当事人还应确保仲裁请求和答复符合强制性要求, 根据相关程序规则的规定;
- 重新考虑召开实体会议的需求并召开在线案例管理会议—— 双方还想考虑组织虚拟案件管理会议是否合适, 包括虚拟听证会, 如果合适的话; 当事人希望有效利用现代技术提高仲裁效率;
- 程序时间表—— 遵守时间表, 尽早确定开庭日期并与仲裁庭举行开庭前会议以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早做出任何开庭安排也有助于更有效地进行仲裁;
- 书面意见—— 双方还希望列出详细的案件陈述, 连同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这将有助于更有效地进行仲裁案件管理; 各方还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争论; 缔约方还应考虑限制书面意见的长度包括其数量是否有用, 以及它们是同时的还是顺序的;
- Documentary evidence – ICC 在其报告中提供了一些处理书面证据的有用技巧, 例如适当的组织, 出示所依赖的文件, 建立文件制作请求的程序,避免重复和不必要的翻译;
- 证人陈述和专家证据 – 将证人的数量和证人陈述的轮次限制在真正有用和必要的范围内, 考虑任命一名或联合专家;
- 听证会—— 尽量减少听证会的时间和次数, 选择最佳位置, 考虑虚拟听证会, 重新考虑证人出庭的必要性, 考虑召开证人会议, 限制盘问并考虑是否需要结案陈词或听证会后简报更有效;
- 整合—— 大多数程序规则规定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合并两个或多个单独的仲裁; 考虑到这可能会导致更有效的争议解决.
结论
尽管数据收集方法和抽样存在差异, 包括报告期, 尽管如此,还是可以得出某些粗略的结论. SIAC 和 HKIAC 似乎仍然是最有效率的机构, 其次是LCIA:
仲裁机构 | 平均持续时间所有仲裁 (月) | 所有仲裁的中位期限 (月) | 中位持续时间 (独家仲裁员) | 中位持续时间 (三名仲裁庭成员) |
伦敦国际仲裁院 | 20 | 16 | 15 | 19 |
SCC | 16.2 | 13.5 | 10.3 | 15.8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 13.8 | 11.7 | 11.3 | 11.7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 16.9 | 13 | 无法使用 | 无法使用 |
CDR | 15.4 | 13.1 | 无法使用 | 无法使用 |
国际刑事法院 | 26 | 22 | 无法使用 | 无法使用 |
一个共同的趋势, 大多数仲裁机构认可, 是通常需要减少国际仲裁的时间和成本, 这就是为什么机构正在努力实施各种技术来控制仲裁中的时间和成本并相应地更新其程序规则.
最后还应该指出的是, 而仲裁的时间和费用往往是相互关联的, 因为费用通常取决于法庭和法律顾问在案件上花费的时间, 这并非总是如此. 不同的仲裁机构计算其行政费用和仲裁庭费用的方法不同 (看到 仲裁费用). 此外, 某些 仲裁律师事务所 在整个仲裁过程中向客户提供封顶费用安排, 而不是按小时向客户收费, 这不仅可以显着降低成本,而且表明仲裁的时间和成本并不总是相关的.
[1] LCIA 发布更新的成本和持续时间分析, 3 十月 2017.
[2] SCC 发布统计数据 2020, 21 可以 2021.
[4] Duration was calculated as full period between the date of commencement of arbitration and the date of issuance of the final award, 包括任何逗留时间.
[5] HKIAC 公布平均成本和持续时间, 22 君 2021.
[6] As HKIAC clarified, 中位数是一组值的中间数. 平均值是一组数据中所有值的总和, 除以值的数量. 鉴于有关数据的分布, HKIAC 认为中值是更有意义和稳健的值, 因为它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异常值的偏斜效应.
[7] ICC争议解决统计 2020, 可应要求提供: https://iccwbo.org/publication/icc-dispute-resolution-statistics-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