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议会[1] 已根据以下条款批准了新的仲裁法: 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 内阁将对新的阿联酋仲裁法和, 然后, 最高委员会与谢赫·哈利法·本·扎耶德·纳赫扬签署协议后,该协定即生效. 专家不希望对其内容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尽管过去有些法律停滞不前, 从业人员认为,新的阿联酋仲裁法将于今年通过. 有人说也许在斋月之前, 开始于 16 今年五月.
该法律将取代该国的《民事诉讼法》,[2] 自从 1992 并且有很多陷阱. 一旦通过, 这将是该国蓬勃发展的仲裁格局的最后一块.
新阿联酋仲裁法的特点
尽管最终草案不是公开的, 大多数人希望它包含世界上其他国家法律中的最新功能. 许多人还认为,该法律将在阿联酋的所有情况下适用,但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国际金融中心) 或者 阿布扎比全球市场 (通用汽车). 后者, 这是离岸自由区, 在普通法框架下已经享有不同的规则. 新的阿联酋仲裁法将区分海上和陆地座位,以确保和谐.
内部人士认为新的阿联酋仲裁法是一部很好的法律草案. 先前的草案已公开,可供当地法律界讨论和反馈. 其中包括质疑裁决的狭窄理由以及在当地法院执行裁决的更快程序. 也, 如果法院撤销裁决, 基本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这意味着当事方可以开始新的诉讼程序,而无需服从当地法院的管辖权.
剩余的问题
阿联酋从10月起尚未撤消有争议的刑法修正案 2016. 改变, 这使仲裁员不愿接受阿联酋的仲裁员任命, 表明仲裁员可能因表现出偏见而被监禁. 除了担心被起诉, 该修正案规定,官员将在未决调查期间扣押个人护照.
一些批评家还认为,新的阿联酋仲裁法将激发仲裁员“正当程序妄想症,哪些当事人可能会滥用以延迟案件的进展.
据报道,阿联酋政府已同意修改 2016 修正案,以维护该国作为仲裁所在地的地位. 然而, 改革过程可能漫长而复杂.
去年, 政府决议还修改了适用的专业法规,仅允许阿联酋律师出庭. 从业人员与阿联酋司法部交换批评后, 迪拜政府发布了 确认外国律师可以参加迪拜仲裁的信. 它还有待观察, 然而, 其他阿联酋航空是否会效仿.
[1] 被称为联邦国民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