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16 一月 2013, 仲裁庭做出裁决,驳回了加拿大公司Vanessa Ventures Ltd对其在委内瑞拉采矿项目投资的优缺点的所有主张, 根据加拿大和委内瑞拉之间的双边投资条约.
在1990年代初, 砂球机公司 (“PDI”) 签订了在拉斯克里斯蒂娜斯(Las Cristinas)开采金矿的合同, 在委内瑞拉. 其子公司, 加值税, 和政府机构, CVG, MINCA的股份, 在Las Cristinas开展采矿活动的公司. CVG和MINCA签订了开采该矿的工作合同, 禁止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权利.
几年后, PDI将其在PDV和MINCA中的股份出售给Vanessa Ventures Ltd (索赔人) 未经CVG事先同意. 结果是, CVG取消了与MINCA的合同. 索赔, 反过来, 声称违反了双边投资条约,并要求赔偿大约美元 1 十亿.
仲裁庭首先审查了关于双边投资条约存在投资的问题. 它认为,投资者必须做出“真实投资 (最好. 119-124). 然而, 在这种情况下, 法庭认为,双边投资条约不要求投资为“充实的为了保护 (为. 126). 此外, 必须根据东道国法律进行投资. 审裁处, 然而, 说,有关法律不包括任何合同义务 (最好. 134-135). 匿名异议拒绝管辖权, 然而, 并发现投资并非真诚进行.
关于案情, 索赔人有两项主要的事实指控: 非法征用和违反公平,公正的待遇,因为被投诉人违反了工作合同,没有先进行仲裁就撤销了工作合同,并且违反了全面保护和安全的规定,因为“未能尽职保护 [索赔] 来自委内瑞拉官员的有害行为” (最好. 217-218). 索赔人关于案情的论点没有成功.
第一, 法庭裁定CVG已合法撤销工作合同, 与被告人一起就没收案提出申诉. 特别是, 它没有找到终止合同之前进行仲裁的必要先决条件, 与原告的主张相反.
第二, 仲裁庭裁定,尽管传闻和间接证据表明当地法律程序出现某些延误,但申诉人的投资仍应遵守双边投资条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