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资保护条约启动仲裁程序可能会受到时间限制 (时间限制). 最常见的时间限制类型是规定冷静期的规定,可能要求索赔人等待并尝试友好解决争议,然后才可以提出索赔. 不常见 […]
仲裁员迟延提名案。 2012 国际商会规则
根据国际商会规则,仲裁员逾期提名的情况是不寻常的. 下条 12(4) 的 2012 国际商会规则, 如果当事各方已同意由三人组成的法庭, 索赔人继续在请求中指定其共同仲裁员, 并且被申请人在 […]
仲裁庭助理在尤科斯奖中的作用
当海牙地方法院撤销尤科斯奖时, 20 四月 2016 缺乏有效的仲裁协议, 它认为没有必要根据俄罗斯联邦提出的其他理由进行裁决, 特别是有关法庭由于涉嫌涉嫌未能亲自履行职责的论点 […]
阿联酋法律规定的国际仲裁员豁免
通常在国内法律制度中规定国际仲裁员豁免权. 正如评论员所指出的, “几乎所有当代国家仲裁制度都基于其裁决职能的履行,为国际仲裁员提供广泛的法律或普通法豁免权,免受民事诉讼的侵害”[1] 因为“[仲裁员] 必须不受任何对后果的恐惧的影响 […]
根据ICC规则对授予后补救措施的限制
《国际刑事法院规则》对裁决后补救有限制,因为私人当事方寻求通过国际仲裁而不是国家法院解决争端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仲裁裁决的最终性和约束力。. 由于人类的失误, “所有仲裁裁决, 像所有国家法院的判决和学术论文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