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投资仲裁中的损害赔偿是一个多层次且复杂的问题. 您不需要成为专家, 然而, 了解最重要的概念.

与一国开展业务的索赔人可以根据各种可用的补救办法弥补损失.
介绍和基本原理
根据国际公法提出的所有损害赔偿要求的根源是 霍茹夫 案件. 在里面, 常设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的前身) 认为如果一方犯下不法行为, 它应将受害方置于原本应有的位置,但不当行为. 的 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 (“条款草案”)[1] 及其评论都采用这种方法. 他们在文章中指定 31 那:
“ 1. 责任国有义务对国际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充分赔偿。.
2. 伤害包括任何损害, 物质或道德, 由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造成。”
投资仲裁中的非金钱损失
传统上, 恢复原状是国际公法规定的恢复的主要默认补救措施. 文章 35 的 条款草案 规定一个国家必须恢复原状, 即., 使对方处于不法行为之前的位置. 然而, 由于各种原因, 索赔人通常不要求投资仲裁中的赔偿.
其他两种非货币 (但也很少发布) 投资仲裁中的损害是特定的业绩和精神损害. 具体表现可能与补偿相结合, 但它面临执法问题。[2] 精神损害赔偿, 另一方面, 补偿实际的功能, 无形伤害,而不是惩罚不当聚会。[3]
投资仲裁中的金钱损失–赔偿
一般国际法要求赔偿受害方的损失,[4] 大多数双边投资条约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 (经常公平市场价值“) 在被没收的情况下。[5] 大多数法庭在措辞上没有区别 (例如, “充足” 与 ”充分“ 要么 ”只是”赔偿). 少数情况, 然而, 已经这样做了。[6]
要求赔偿投资仲裁中的金钱损失, 必须有因果关系的证据[7] 在遭受的损失与有争议的条约违反之间取得平衡。[8] 通常, 索赔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证明因果关系及其损失。[9]
损失投资的评估
确定损失投资的公平市场价值有两种通用技术: 基于市场和基于收入的估值.
基于市场的技术
第一种估值方法是基于市场的技术, 例如查看股票市场和价格. 然而, 可能存在股价扭曲的情况, 非流动性市场和少数族裔折扣将影响这一价值. 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陷阱, 那么一个有力的替代品就是可比交易 (特别是在合并中).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专家只需做出相对较少的假设, 量子专家的断言不那么容易受到攻击. 哪些单位最具有可比性, 当然, 取决于每个案例的独特事实.
基于收入的技术
第二项主要技术是基于收入的估值, 更通常称为 现金流折现 (“ DCF”) 方法. 它会预测相关时期内每年的预期业务收入和成本,然后将这些预测折现[10] 防范风险和金钱的时间价值. 法庭在M中最常使用DCF方法&一个, 证券化和项目决策.
与基于市场的估值不同, DCF方法涉及一系列假设,并不总是与当代观点保持一致. 它的复杂性在于折现率本身. 此计算必须反映一系列因素, 包括国家风险溢价 (并根据BIT保险等保险减少), 多个司法管辖区, 和项目风险. 即使计算出净现值, 专家必须说明愿意购买的人将支付的股票价格. 这些所谓的“权益折价”包括控制权。, 适销性, 和尺寸折扣.
讽刺地, DCF值几乎与市场价值不符. 因此, 专家们将继续在“市场价值”和“所有权价值”方法. 不过, 关于做什么有共识 不 一般构成公平的市场价值, 其中包括账面价值, 沉没成本, 和重置价值.
投资仲裁的利息
虽然 霍茹夫 和 条款草案 明确说明利益构成“全额赔偿,利率存在分歧, 它开始运行的日期以及是否复合. 各方以前已经采用了多种利率, 包括无风险利率, 固定或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和法定利率.
[1] 见文章 31(1).
[2] 例如., 格茨v. 布隆迪 (1999): 法庭向布隆迪提供了两种选择: (1) 为终止许可支付公平合理的补偿,或 (2) 恢复许可证.
[3] 见条款草案, 艺术. 31 和评论. 只有一种情况, 沙漠线项目v. 也门, 在投资条约仲裁中施加了精神损害赔偿.
[4] 一般参见霍佐夫案; 条款草案, 艺术. 36; CMS v. 阿根廷 (2005).
[5] 例如., 美国BIT型号 (2012), 艺术. 6.
[6] 看到 阿莫科v. 伊朗 (征用时价值下降); ADC v. 匈牙利 (没收时因未支付补偿而获得意外收入); 总v. 阿根廷 (说明下游合同).
[7] 证明损害的标准通常是“合理确定性”或“足够概率”.
[8] 例如., 碧沃特·高夫(Biwater Gauff) (坦桑尼亚) 有限公司. v. 坦桑尼亚 (无法证明因果关系).
[9] 金普拉斯V. 墨西哥.
[10] 最常见的DCF公式包括折现率, 称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加权平均成本). WACC占几个要素, 包括无风险利率, 贝塔, 市场风险溢价, 和国家风险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