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免疫学说可以追溯到早期国际法理论. 传统上, 主权免疫被认为是绝对的, 这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起诉州. 然而, 随着国际关系和国家参与商业的参与扩大, 许多国家, 包括瑞士, 采用限制性方法. 这种区别允许在特定情况下针对国家采取法律行动.
主权免疫原则
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屏蔽了外国法院的法律诉讼及其实体. 植根于国家主权, 它可以防止一个州未经同意而受到另一个州的管辖, 确保政府在没有持续诉讼威胁的情况下运作.
主权免疫包括:
- 免于管辖权的免疫力, 这使国家能够避免在外国法院受到起诉.
- 免于执行, 这允许国家防止对其资产和财产的执法行动.
根据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说法, 国家可以专门为行使国家权威时采取的行动援引法律管辖权的豁免权. 另一方面, 最高法院定义了某些条件,根据哪些条件,可以对外国采取强制性措施 (执行免疫).[1]
此外, 国家可以选择免除其在管辖权和处决方面的免疫力. 放弃免疫力被认为有效, 国家必须明确允许瑞士法院对纠纷行使管辖权,或者出于官方目的夺取财产或资产.[2]
瑞士的主权免疫方法
瑞士遵循主权免疫的限制性理论, 区分行使主权权威的行为 (Jural Jural Empire) 以及以私人或商业身份进行的 (期刊报告). 这意味着,尽管各州仍然免于有关主权行为的诉讼, 他们可能对商业交易和其他私人法活动负责.[3]
因此, 提出索赔, 原告必须表明该州以私人身份行事,交易与瑞士足够相关. 区分 政府权利 和行为 管理权, 法官应关注此类行为的性质,而不是基于其目的. 因此, 必须确定该行为是否属于公共权力的能力或类似于任何人可能会执行的行为.[4]
法律框架
瑞士没有关于主权豁免的具体立法. 然而, 瑞士对主权豁免的立场主要受:
- 国际公约: 瑞士是国际协议的一方,影响其主权豁免的方法, 包括 1972 欧洲国家免疫公约, 的 1972 附加协议, 和 2004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权豁免公约 (尚未生效). 应当指出的是,瑞士打算谴责 1972 欧洲大会曾经有生效.
- 判例法: 瑞士法院, 特别是瑞士联邦最高法院, 通过判例法塑造对主权免疫的解释发挥了重要作用. 涉及瑞士主权免疫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之一是 希腊王国. 朱利叶斯(Julius)携带 & 有限公司. 在其决定中, 联邦法庭驳回了外国主权豁免处决的说法,应该是绝对的, 因此,重申瑞士的主权免疫方法.[5]
执法
法院通常将签订仲裁协议签署为对州免于管辖权的免疫的放弃. 不过, 关于它是否构成免除执法的免疫力,意见更加分歧. 更有可能的观点是,除非其他结论性的行动另有说明,否则它不会.
然而, 瑞士法院已经建立了三个标准,以确定缺乏执法的免疫力:[6]
- 外国必须以私人身份行事 (管理权);
- 产生索赔的基础交易与瑞士之间必须存在足够的联系. 仅在瑞士持有资产或在仲裁庭就座, 通过它自己, 建立这种联系;[7] 和
- 受执行的资产必须在外国公共当局职责之外发挥职能, 作为文章 92(1) 《收债和破产法》保护此类资产免受执法.[8]
16 一月 2025 决断
在一个 地标决定, 送货到达 16 一月 2025, 瑞士联邦法庭裁定,国家可以依靠主权豁免权来防御要求任命仲裁员 至 坐在瑞士郊外的仲裁.[9]
该裁决似乎与1970年代以色列与伊朗之间的石油协议引起的长期纠纷有关. 通过一个基于瑞士的实体, 水池, 以色列从伊朗国有的NIOC获得了石油供应. 然而, 的 1979 伊朗革命破坏了这些交易, 导致对合资企业中无偿发票和所有权股份进行多次仲裁.[10]
任命仲裁员问题
最新案件似乎涉及NIOC试图将以色列带入POUM发起的仲裁 2019. NIOC试图让瑞士法院代表游泳池和以色列确认仲裁员的任命. 下瑞士法院最初裁定以色列主权豁免权的主张, 允许仲裁继续. 然而, 以色列呼吁瑞士联邦法庭, 推翻了决定.
尽管任命仲裁员的决定通常不可吸引, 法院允许以色列的上诉,特别是, 仲裁的外国席位和该州的主权豁免权要求. 所以, 法院裁定,以色列没有放弃豁免权,下级法院应在进行辩护之前对此辩护. 仲裁程序中主权免疫的例外不适用, 由于以色列从未签署仲裁协议.[11]
决定的含义
这项裁决加强了这样的原则,即未经明确同意,主权国家不能被迫仲裁. 此外, 它强调了对国家执行仲裁协议的挑战, 特别是在政治敏感的争端中.
结论
瑞士对主权免疫的方法反映了平衡的观点, 保护国家的主权,同时确保商业和就业事项的问责制. 通过采用限制性理论, 瑞士法律在外国从事非主管活动的情况下提供法律追索权.
[1] 国家免疫, 可在: https://www.eda.admin.ch/eda/en/home/foreign-policy/international-law/privileges-and-immunities/state-immunity.html.
[2] 国家免疫, 可在: https://www.eda.admin.ch/eda/en/home/foreign-policy/international-law/privileges-and-immunities/state-immunity.html.
[3] 小号. Giroud, 瑞士的主权免疫 (20 游行 2019), 可在: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fb57b391-85c1-41b6-83d1-34b4a26bcca7.
[4] 外国的免疫力, 可在: https://www.eda.admin.ch/missions/mission-onu-geneve/en/home/manual-regime-privileges-and-immunities/introduction/manual-immunity/immunity-state.html.
[5] 一个. 雷尼施, 有关国家免于执法措施的欧洲法院实践, 《欧洲国际法杂志》卷. 17 (2006).
[6] ATF 134 三级 122.
[7] ATF 5A_261/2009; ATF 5A_469/2022.
[8] ATF 5A_681/2011.
[9] 4A_163/2023, 4A_490/2023.
[10] d. 夏洛汀, 瑞士联邦法庭发现,州可以依靠其主权豁免权来抗拒代表任命仲裁员的要求 (20 二月 2025), 可在: https://www.iareporter.com/articles/swiss-federal-tribunal-finds-that-state-can-rely-on-its-sovereign-immunity-to-resist-request-to-appoint-arbitrator-on-its-behalf/.
[11] d. 夏洛汀, 瑞士联邦法庭发现,州可以依靠其主权豁免权来抗拒代表任命仲裁员的要求 (20 二月 2025), 可在: https://www.iareporter.com/articles/swiss-federal-tribunal-finds-that-state-can-rely-on-its-sovereign-immunity-to-resist-request-to-appoint-arbitrator-on-its-beha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