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

Aceris Law LLC 提供的国际仲裁信息

  • 国际仲裁资源
  • 搜索引擎
  • 仲裁范本
  • 仲裁请求范本
  • 寻找国际仲裁员
  • 博客
  • 仲裁法
  • 仲裁律师
你在这里: 家 / 国际仲裁精品店 / 根据SIAC仲裁规则对仲裁通知的回应 2016

根据SIAC仲裁规则对仲裁通知的回应 2016

08/05/2018 通过 国际仲裁

通知仲裁SIAC 对仲裁通知的回应。 SIAC仲裁规则 2016 是仲裁被申请人必须提交的第一份书面材料. 该纪念馆通常会设定其防御的主要路线, 随后将开发. 仲裁通知书和答复书是第一份将使仲裁员对案件有第一印象的文件, 所以正确起草很重要.

提交仲裁通知书答复的时间表

被调查者只有 14 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提交答复 (规则 4.1). 与ICC仲裁规则相比,这是一个相对紧张的截止日期, 给被调查人 30 天以提交对仲裁请求的答复. 然而, SIAC注册服务商可以随时根据被申请人的要求延长此期限 (规则 2.6).

内容 对仲裁通知的回应

根据SIAC仲裁规则对仲裁通知的回应 2016 应包括以下信息:

一种. 确认或拒绝全部或部分索赔, 包含, 在可能的情况, 法庭缺乏管辖权的任何请求

这里, 被申请人应就案情和仲裁庭的管辖权提出基本辩护, 如果适用, 例如. 反对存在仲裁协议. 被申请人将有机会在其抗辩声明和反诉声明中提供更详细的抗辩, 如果有的话, 如规则中所述 20.3 和 20.4. 被申请人可以在对仲裁通知的答复中提交这些详细的诉状。 (规则 4.2).

b. 简要说明任何反诉的性质和情况, 说明所要求的救济,并, 在可能的情况, 反诉金额的初步量化

为了确定法庭的费用和SIAC的费用,必须对任何反诉金额进行量化, 收费表 (规则 34: 费用和押金). 该金额可能会在以后的仲裁程序中更新.

C. 根据《仲裁规则》中关于仲裁通知中任何陈述的任何评论 3.1 或对该规则所涵盖事项的任何评论

被申请人可以对仲裁当事方及其代表的姓名发表任何评论。. 如果仲裁协议中未指定,他也可以对有关仲裁员人数的建议发表评论。, 适用的法律规则和仲裁语言 (细则3.1.b, G, 一世, Ĵ).

d.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如果仲裁协议中规定了三名仲裁员,则指定一名仲裁员;或, 如果仲裁协议规定由独任仲裁员, 对索赔人关于由独任仲裁员或反建议提出的建议的评论

如果仲裁协议未指定仲裁员的人数,并且当事各方之间未就仲裁员人数达成协议, 原则上, 应任命一名独任仲裁员 (规则 9.1).

双方有 21 在仲裁开始日期后的几天内就唯一仲裁员的任命达成协议 (规则 10.2).

对于三名仲裁员, 如果当事方未能在以下范围内提名仲裁员 14 收到当事方提名仲裁员后的几天, 或在双方另行约定或注册服务商设置的期限内, 总统应着手代表其任命一名仲裁员 (规则 11.2).

当事人可以约定任命第三名仲裁员的程序. 除此以外, SIAC仲裁法院院长任命第三名仲裁员, 谁将担任首席仲裁员 (规则 11.3).

Ë. 支付任何反请求所需的备案费

如果被诉人提出反诉, 它应支付新币的申请费 2,000 (约美元 1,525) 海外聚会和新币 2,140 新加坡派对 (SIAC费用表, 自生效 1 八月 2016).

服务的 根据SIAC仲裁规则对仲裁通知的回应

被申请人应, 在向注册服务商提交回复的同时, 发送回复副本给原告, 并应通知书记官长已这样做, 指定所采用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日期.

根据SIAC仲裁规则对仲裁通知的模型回应 2016 可以下载 这里.

安德里安·贝雷戈伊(Andrian Beregoi), 阿西里斯法

提起下: 国际仲裁精品店, SIAC仲裁

搜索仲裁信息

涉及国际组织的仲裁

在开始仲裁之前: 要问的六个关键问题

如何开始ICDR仲裁: 从提交到法庭任命

幕后: ICC仲裁的分步指南

跨文化差异和对仲裁程序的影响

当仲裁员使用AI时: Lapaglia v. 阀门和裁决的边界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仲裁

选择正确的仲裁员的重要性

根据英语法律的股份购买协议纠纷仲裁

ICC仲裁中的可追回费用是多少?

加勒比海仲裁

英国仲裁法 2025: 关键改革

翻译


推荐链接

  • 国际争端解决中心 (CDR)
  •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 国际商会 (国际刑事法院)
  • 伦敦国际仲裁法院 (伦敦国际仲裁院)
  • SCC仲裁院 (SCC)
  •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贸易法委员会)
  • 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 (MORE)

关于我们

本网站的国际仲裁信息由 国际仲裁律师事务所 Aceris Law LLC.

© 2012-2025 · 他